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巩义市龙华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石墨制品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日期公示声明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》的决定》 (国务院令第682号) ,以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 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规定,现对“巩义市龙华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石墨制品项目”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公示,调试日期为2025年1月1日。
1. 项目名称:巩义市龙华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石墨制品项目
2. 建设单位:巩义市龙华石墨制品有限公司
3. 项目概况:
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医疗器械生物科技小微企业园,占地面积1500m2。本项目产品为石墨制品。石墨制品生产工艺:原材料—切割—机加工—检验—成品。工程总投资4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,占总投资的5%。项目于2024年09月14日通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的审批,审批文号为巩义环建审[2024]50号。本项目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年加工1000吨石墨制品项目,于2024年12月竣工,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于2024年12月竣工。
4.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巩义市龙华石墨制品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巩义市医疗器械生物科技小微企业园
联系人:贺艳军
电话:15639789875